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蒋长卿(1901~1931),今长沙县江背镇人。大革命时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省委领导人。1931年2月26日,由于叛徒宁迪卿出卖,时任中共湖南省委代理书记的蒋长卿在常德省委机关开会时被捕。敌人施以酷刑,逼其招供,蒋长卿怒目以视,厉声斥责,并在“自供状”上写下一首绝命诗,宣传革命真理,声讨国民党反动派的罪行,揭露常德县反动县长唐佑越诱捕杀害其老师、共产党人陈昌的丑恶嘴脸。该诗这样写道:“……今天的经济组织,使社会呈现矛盾和残杀的景象。贫穷和富有好比地狱和天堂,社会机器不会自然地移交劳苦大众,我们就得用暴力把它推翻。我是共产党湘省省委,这就是我的供状,绝灭天日的酷刑,尽管白天黑夜地加在我的身上。自首呀,自首,你休作痴心妄想,你把你的同学、你的老师,都处决在刑场上。我想明天,明天!我不会使后人失望!”这首诗,表达了烈士对党和人民的一片赤子之心,如刀箭般直击反动派要害。唐佑越恼羞成怒,将蒋长卿押送省清乡司令部,对其施以各种酷刑。在大拇指被吊脱、背脊骨被压断的情况下,蒋长卿仍坚不吐实,于1931年3月从容就义。